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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亦刊登於 2023-11-15 科技報導
文/莊庭瑞(中央研究院資訊科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美國白宮「科學與技術政策辦公室」(Offic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 OSTP)在去(2022)年 8 月,由當時的主任尼爾森(Adlondra Nelson)簽署發布了一份備忘錄〈確保聯邦資助的研究可被自由、立即、且公平取用〉(Ensuring Free, Immediate, and Equitable Access to Federally Funded Research)也被稱為「尼爾森備忘錄」,要求受聯邦政府資助的研究論文與相關的研究資料應在出版當下,讓公眾自由且免費取用。尼爾森備忘錄要求聯邦各機構最遲需在 2025 年底前實現論文與資料的「自由與公眾釋出」(free and public release)。美國 OSTP 設定今(2023)年為「開放科學年」(Year of Open Science),聯邦政府各部門將發展開放科學策略,並要求各機構在8月底前更新他們的「公眾取用方案」(Public Access Plan),以符應去年 8 月的備忘錄。今年 7 月,美國的「國家科學基金會」(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 NSF)也在網站公布了〈NSF公眾取用方案 2.0〉(NSF Public Access Plan 2.0)。
本文將概述美國的公眾取用方案細節,以及臺灣新近的發展。對於政府資助的科研產出,在知識普及和公眾近用層面的政策發展以及實施方法,美國或可為臺灣借鏡。NSF 的方案首先肯認研究論文與資料的開放和公平傳播,與促進科學進步密切相關。但也需要考慮實施公眾取用的同時,資源短缺的研究機構潛在的公平性議題。
NSF公眾取用方案 2.0
〈NSF公眾取用方案 2.0〉特別表示,必須正視過度仰賴以「論文處理費」(article processing charge)方式達成論文開放取用之時,連帶的公平性議題,欠缺經費的研究人員有可能無力負擔高昂的論文出版費用,而且這也關聯到學術出版界的商業生態。NSF 認為在資料基礎設施與訓練方面需要持續投資,讓開放取用的好處能夠嘉惠公眾,尤其是本地和弱勢群體。而開放科學的機制設計,也涉及研究文化與誘因的轉移,所以計畫補助單位無論在實務或是策略上,都應給研究人員明確與同等的支持。
在科學資料的公眾取用方面,過去NSF已長期投資在各學科領域的「資料儲存庫」(data repository),並跨站索引各儲存庫裡的資料集的後設資料,整體呈現於「國家科學基金會公眾取用儲存庫」(NSF-PAR)入口網站。以聯盟方式經營資料儲存庫,讓資料集靠近NSF所屬領域的研究社群並由它管理是其中一項優點,但這也表示NSF要能持續資助各學科領域的研究資料儲存庫,並有領域專家參與管理。
去年 5 月美國白宮「國家科學與技術委員會」(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uncil)發布一份指引文件〈受聯邦資助研究的資料儲存庫的理想特徵〉(Desirable Characteristics of Data Repositories for Federally Funded Research),NSF 也參與了這項指引的發展。在指引文件中提到,資料儲存庫的理想特徵包括:自由與容易取用、清楚的使用指引、風險管理、保存政策、組織永續性、持續識別碼、後設資料、在資料蒐集和品質上的確保、資料的普遍再次使用、共通格式、以及溯源資訊等。這些理想特徵有助於研究人員選取適合的資料儲存庫,也可做為資料儲存庫的自我評估指標。
〈NSF 公眾取用方案 2.0〉強調「資料管理方案」(Data Managment Plan, DMP)的重要性。目前 NSF 已要求研究計畫申請書中需檢附不超過兩頁的 DMP,詳述計畫執行期間將蒐集產出的資料、樣本、軟體、教案與其他材料,以及這些資料將採用的(後設)資料標準,以及在資料取用與分享的規劃。為了強調應同時考慮資料的長期保存與公眾取用,例如在資料儲存庫的選用等面向,NSF 把這份必備的申請文件重新命名為「資料管理與共享方案」(Data Managment and Sharing Plan, DMSP)。NSF 同時體認,提供研究資料供公眾取用,將有資料清理、文件整理、甚或是軟體與資料庫開發等工作需要進行。因此這些資料發布的成本,跟論文出版費用一樣,可同時提列於計畫書中,申請經費補助。
臺灣國科會對資料管理方案的支持與要求
在臺灣,去年 11 月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簡稱國科會)發布了有關永續發展整合研究的計畫書徵求的說明文件,「為促進研究計畫之科學資料產製品管、資料保存及研究成果資料分享」,鼓勵研究計畫申請書中納入 DMP。通過DMP審核的計畫,將獲經費支持研究資料管理(整合型計畫以核定額度總數的十分之一為限),此說明文件的立意與作法與美國 NSF 類同。
此外,國科會自然科學及永續研究發展處(以下簡稱自然處)今年 8 月也召開會議,針對它們補助的核心設施所建置的資料庫,訂立〈資料庫計畫資料管理規範〉,要求核心設施計畫於提交計畫書同時,應提出 DMP,並定期更新。此管理規範並將研究資料分為開放資料及非開放資料兩類,由各計畫依資料屬性分類,且需於資料管理方案中說明。無法立即開放的資料,應註明原因並訂定開放方式與時程。至於開放資料的定義,與〈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政府資料開放作業原則〉的定義一致,概指「以開放格式提供,採無償且不限制使用目的、地區及期間,並不可撤回之方式授權利用」之資料。國科會自然處這項管理規範,對於公眾取用政府資助研究所產出的資料集,將有示範性的作用。
然而,相較於美國,臺灣政府目前尚未有類似「尼爾森備忘錄」的高階政策指示與全面實施時程。經歷國科會的措施已踏出第一步,但「開放科學」在臺灣的前景,仍多有可期待之處。
延伸閱讀
1. 何明諠、莊庭瑞。(2022)。美國政府資助的研究發表被要求立即開放取用,公共取用推廣歷史性的勝利。《科技報導》,第 492 期,第 9-12 頁。 https://www.scimonth.com.tw/archives/6175
2. 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2023). NSF Public Access Plan 2.0: Ensuring Open, Immediate and Equitable Access to 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 Funded Research. https://www.nsf.gov/pubs/2023/nsf23104/nsf23104.pdf
3.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自然科學及永續研究發展處。(2023)。〈資料庫計畫資料管理規範〉。 https://www.nstc.gov.tw/nstc/attachments/3537c098-726f-4236-ae2e-5eb4db2a41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