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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亦刊登於 2024-09-30 科技報導
文/陳英翔(中央研究院資訊科學研究所實習生)
日本學術振興會(Japan Society for the Promotion of Science, JSPS)是日本國內重要的獨立科研經費資助機構,它扮演的角色就如同臺灣的國家科學委員會,致力於推動科學研究發展,促進學術交流和國際合作,並支持研究成果的應用。
JSPS 在今(2024)年度的預算為 2977 億日圓(約新臺幣 650 億元),作為日本主要的科研資助機構,JSPS 近年來積極推動資料管理方案(data management plan, DMP),以強化日本學術界的資料管理,確保已投入公共資金的研究項目能對科學界產生更大的影響,並使日本整體學界更重視 DMP。
JSPS 對 DMP 的要求從 2020 年就開始了,當時 JSPS 就特定的學科領域要求需提交 DMP。經過數年的實施後,JSPS 於去(2023)年 10 月 23 日發布新規範《研究資料處理的基本方針》,要求日後所有受資助的研究計畫皆需準備 DMP。為幫助研究者撰寫 DMP,JSPS 提供了標準範本和指導方針。根據 JSPS 的範本,DMP 除了應包含文件製作日期、研究主題、計畫主持人等基本資訊外,還需要描述所蒐集研究資料的類型,以及蒐集、管理、釋出研究資料等資訊;在指導方針中,JSPS 則指出研究者應根據研究進度隨時更新 DMP,並需根據 DMP 上的紀錄,將研究資料儲存於機構或研究領域儲存庫。
有趣的是,根據指導方針,JSPS 其實並不強制要求研究人員需在申請計畫時一併提交 DMP,而是更傾向以要求研究人員自律的方式來推動。因此後續 JSPS 將如何監督 DMP 的落實,值得我們持續關注。
由政府推動,落實 DMP 於研究計畫的發展
JSPS 對 DMP 的要求並非一項驟然的變革,而是奠基於日本過去在發展 DMP 上的持續努力。日本政府在推動 DMP 上,已經歷數個關鍵階段。首先在2010年,日本高度資訊通訊網路社會推動戰略本部(高度情報通信ネットワーク社会推進戦略本部)公布《新的資訊通信技術戰略》(新たな情報通信技術戦略),內容提及開放政府的確立、e-Gov 化,以及行政資料的公開,以呼應國際社會對於研究資料管理和開放科學的重視。2013 年,在八大工業國組織(Group of Eight, G8)科技大臣集會上聲明,保證科學資料的開放化。2015 年,日本國立情報學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of Informatics, NII)和科學技術振興機構(Jap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gency, JST)等機構開始推動資料共享平臺和開放取用(open access)政策。2017 年,日本內閣府開始密集舉行「根據國際動向來推進開放科學」研討會,強調 DMP 的要性。2019 年,日本的大學 ICT 推進協議會提出「對於學術機構研究資料管理的建言」,強調在不同學術單位之間建立合作體系的重要性。2021 年,日本內閣府提出「對於受資助的研究資料管理及應用之基本想法」,注重如何提高受資助研究項目的 DMP 普及率。回顧以上一系列的進展,就能了解 JSPS 在今年全面要求 DMP 的規定其實並不突兀。
JSPS 不是唯一要求 DMP 的機構。目前許多日本的大學也在積極推動 DMP,例如京都大學、大阪大學、名古屋大學、九州大學、東北大學和北海道大學等主要大學都制定了相應的 DMP 政策,要求研究者提交和更新 DMP,並提供技術支援,幫助研究者有效管理資料。大部分大學的 DMP 政策都強調了資料公開準則,同時對於涉及個人隱私和企業機密的資料,要求進行加密儲存和嚴格的瀏覽控制。
在各大專院校外,也有特定的學術領域特別重視 DMP。例如在醫療和新能源領域,日本醫療研究開發機構(Japan Agency for Medical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AMED)就要求所有的醫療研究項目需提交 DMP,途中可以隨時提出修改,AMED 在必要時也會提供相關修改建議。新能源產業技術綜合開發機構(New Energy and Industrial Technology Development Organization, NEDO)則推動多個新能源技術研究項目的資料管理和共享,要求研究者提交 DMP 並定期更新和檢查,且提供資料管理相關的培訓資源,幫助研究人員了解最新的資料管理技術和政策要求。
現今的日本政府及學界都在積極推廣 DMP。例如日本政府目前正在進行的「Moonshot 計畫」,希望促進大膽且具有挑戰性的研究和開發,已投入超過 4000 億日圓的預算。而在該計畫當中,除了對後設資料有詳細規範外,也強制要求 DMP 的撰寫。
進一步推動科研資料共享與隱私保護
前面介紹了日本推行 DMP 的諸多努力,但這僅是日本官方在科研資料努力上的一小部分。為了促進科學進展,日本在國際醫療資料標準的制定扮演重要角色。AMED 與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和全球健康資料共享平臺(Global Health Data Exchange, GHDx)合作,參與制定國際健康資料的共享標準,尤其著重於資料隱私和安全的部分,提出了保護患者隱私的具體措施。而在 2019 年時,日本通過了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GDPR)的「適足性認定」,確認了日本具有與歐盟程度相當的資料保護水準,這使得個人資料可以在不需要額外安全措施的情況下,自由地從歐盟傳輸到日本。隨著DMP 與相關科研資料政策愈來愈全面普及,我們應可預期日本在研究資料管理的實踐上將有更完善的表現。
延伸閱讀
- 內閣府(2021)。公的資金による研究データの管理・利活用に関する 基本的な考え方(對於受公共資助的研究資料管理及應用之基本想法)。https://www8.cao.go.jp/cstp/tyousakai/kokusaiopen/sanko1.pdf
- 林和弘(2023)。オープンアクセスの これまでとこれから: 2025年からの義務化に向けて(開放近用的過去與現在:面對 2025 的義務化實施)https://www.jstage.jst.go.jp/static/files/ja/pub_JSTAGEseminar_report2301.pdf